自学考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部分地区分小自考、大自考,实际国家并无大自考、小自考之分。
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我国现阶段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制度;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学生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的答辩、学位英语的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参加研究生考试,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待遇与高考统招生相同。
自学考试的特点是:学费低、教考分离、毕业生质量高、宽进严出、课程的社会适应性强、单科结业、不限补考次数、各科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是一种学习形式开放灵活的、毕业证含金量相对比较高的新型高等教育。
报考对象
凡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考 。
报名条件
凡国家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
就业方向
学生毕业后可在学校从事地理教学的教师和教育管理工作。
课程设置
序号 | 课程代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
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
2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
3 | 00015 | 英语(二) | 14 | |
4 | 02094 | 人文地理学概论★ | 5 | |
5 | 02102 | 遥感概论★ | 4 | |
6 | 02104 | 现代自然地理学★ | 8 | |
7 | 02099 | 经济地理学导论★ | 4 | |
8 | 28181 | 计算机辅助地理教学(实践)★ | 4 | |
9 | 02105 | 地理教育学★ | 4 | |
10 | 00022 | 高等数学(工专) | 7 | |
11 | 02100 | 地理科学导论 | 5 | |
12 | 05037 | 区域分析与规划 | 6 | |
13 | 02103 | 计量地理与地理信息系统 | 7 | |
00321 | 中国文化概论 | 不考英语者的换考课程 | 5 | |
29767 | 基础教育概论 | 4 | ||
29801 | 旅游地理 | 5 | ||
14 | 30664 | 地理教育教育实习(6周)(不计学分) | ||
15 | 10343 | 地理教育毕业论文(不计学分) | ||
学分合计 | 不少于74学分 |
说明:
1.公共政治课的调整及替代关系请参照《专业考试计划简编编写说明》(2015版)第11条。
2.考生毕业前需根据自身情况完成6周的教育实习。各类考生(含在职教师和在读师范生)均需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
3.新计划中加“★”课程为必考课程,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必须按上表的对应关系进行替代,已通过的原计划课程在新计划中未有对应课程的毕业时计算课程门数和学分(不含原加考课程),考生毕业时应通过不少于13门课程(不含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学分不少于73学分。
4.按原计划考试尚未毕业的应考者,如不选考英语,已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只能替代新计划中不考英语的换考课程“29767基础教育概论”;如选考英语,则通过的“28002基础教育概论”课程在毕业时可计算课程门数,并按原计划计算学分。
(本网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专业介绍
地理教育专业旨在培养掌握地理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能在学校从事地理教学的教师和教育管理人才。